(社会杂谈)营改增后餐饮标价为含税价,无需另加税金
今年5月1日起,餐饮行业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行,由于大多数餐饮行业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,税率由原来营业税5%下降到3%,税收负担,实际交税金额是下降了,按理说会给我们老百姓带来一定的实惠,可实际却不是这样的,最近有市民到餐馆吃饭,付账开发票时却被告知要加收3%的税钱,这是怎么回事呢?
其实这种行为是商家借“营改增”名义欺骗消费者的非法行为,消费者支付的菜金中,已经包含了增值税,无需另加税金,也不允许再另外收取,任何商家标明的商品或者服务价钱是一种含税价,消费者只要按照标价付款,就已经承担了税收。有些商家甚至提出的“菜金打五折,税收不打折”的说法,都是商家蒙人的把戏,碰到这种非法行为,可及时向工商税务局举报,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经营者和参与者,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规定,不能出现打插边球等乱象,这样既会失去广大忠实客户,也会扰乱市场经营秩序,实际上商家好像占了便宜,可失去的却是消费者的信任,也会受到工商税务部门的处罚,最终必将得不偿失。
(社会杂谈)营改增后餐饮标价为含税价,无需另加税金
上海浦蝶阀门编辑,2016-5-26